10月9日,王某因涉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江山交警依法处罚。由他自己保持的酒驾被查获“记录”也再次刷新,达到了6次,其中有3次是醉驾!
9月22日晚上,江山交警在市区通达路设置执勤点开展整治酒驾行动。21时50分许,一辆小型面包车还没有进入卡点就减速停车,这一反常的举动很快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迅速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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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司机王某
驾车男子无奈地打开了车门。他一下车,执勤民警便闻到了其身上散发出来的浓烈酒味。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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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在接受血液中乙醇检测
民警随后在核查其身份时,发现仅2010年7月份,王某就曾因一次酒驾一次醉驾被交警处罚,由于当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尚未入刑,王某被处以罚款、暂扣驾驶证及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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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从2010年开始,几乎每年都要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抓获并处罚,几进几出看守所和拘留所,驾驶证也早已于2013年就被依法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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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司机王某在接受警方调查
经相关机构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9mg/100ml。王某已被江山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仅今年9月,江山交警共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37起,其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8起。只要有一次酒驾,将会终生记录在案。所以说,开车就不能喝酒,只要碰了酒,哪怕是一滴,也请你放下车钥匙,否则危险就在你身边。
(来源:江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