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离婚房屋纠纷双方反目成仇,当事人态度恶劣拒不履行法院判决。8月17日,江山法院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双塔街道塔东村,对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整个过程仅耗时一个半小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权益,捍卫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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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夏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原为夫妻关系,于2013年调解离婚。但后来,双方又因为房产所属及其他家庭矛盾发生纠纷,被执行人郑某对申请执行人夏某所属房屋围墙私自安装铁大门,用链条锁上,还在房屋周边倾倒一堆黄泥,停止该房屋原来安装的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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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夏某认为这些行为,妨害了她的通行权、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等,遂将被执行人郑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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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夏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经由江山法院一审,衢州中院二审生效后,被执行人郑某至今仍无履行义务的态度与计划。在强制执行现场,被执行人郑某仍未出现并拒绝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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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山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