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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白无瑕Lv.10楼主+关注
- 2014-03-08 09:06 来自浙江 丽水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江山市区一对开饭店的邻居闹上了法庭。2月26日,江山市人民法院判处刘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另有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刘某与被害人两家在江山市鹿溪路上相邻开店经营餐馆。经营过程中,刘某认为被害人将污水倒溅在其门前排污口,影响到了店里的生意,找被害人交涉未果,为此双方心生嫌隙。
2012年8月下旬,刘某邀来其弟弟,商议对被害人的餐馆进行打砸以示教训,还查看好了逃跑路线。8月30日,刘某的表弟召集了5个人一同前往被害人餐馆进行打砸,还打伤了在店内干活的老板娘及其儿子、女儿。
来源:衢州新闻网 作者:郑菁菁 通讯员徐方军